http://www.njwlhjs.com/xiehui/3456_cnsa 2010/4/13 14:12:00 瀏覽次數:1772
理事單位的代表當選理事后,在代表大會閉會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作為理事單位的代表時,理事單位可推薦替代人選,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后替代。理事單位被其上級主管部門撤消或被工商部門注銷,其理事資格同時終止。
第十四條 種子協會的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,代表大會的職權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(二)選舉和罷免理事。
(三)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。
(四)決定終止事宜。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條 代表大會須有2/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十六條 代表大會每屆五年。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。
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,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,對代表大會負責。理事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的理事構成。理事在代表大會上選舉生產,理事候選人獲到會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可當選。
第十八條 理事單位的代表當選理事后,在代表大會閉會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作為理事單位的代表時,理事單位可推薦替代人選,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后替代。理事單位被其上級主管部門撤消或被工商部門注銷,其理事資格同時終止。
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:
(一)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。
(二)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和。
(三)籌備召開代表大會。
(四)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。
(五)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;決定理事單位代表(理事)的替代。
(六)決定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。
(七)決定副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。
(八)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。
(九)制定內部管理制度。
(十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,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條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項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(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/3)。
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/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;情況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素質好。
(二)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。
(三)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。
(四)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。
(五)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。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如超過任職年齡的,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,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任職。
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任期五年(會長、副會長、任期長不超過兩屆)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,須經代表大會2/3以上代表表決通過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擔任。
第二十七條 本會為本會法定代表人。特殊情況下,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批準,也可由會長或副會長擔任。
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。
(二)檢查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。
(三)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